蒋华律师网

saysay0010.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员工患精神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2010-01-25 11:39:16 来源:蒋华


员工患精神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一、试用期内,如果发现员工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干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合同规定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满之后,员工患有精神病的,单位应当给予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如果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应依据《劳动干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执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大家都在看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